我租了一个房子,签的合同上写的是门面房出租,赶集网上发布的也是商铺出租,房东一直隐瞒房子的性质,一直说好办营业执照,可我去工商局办营业执照,工商局的人说办不了,不是商铺,我才知道是住宅,房屋的性质导致我办不了营业执照,找房东退房,房东还要我赔5千块钱的违约金,还要一个星期的租金,不是我的问题,我不需要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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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答

老亮

你不需要赔偿啊,房东都隐瞒了事实,正常来说房东是过错房,你可以找房东退房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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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必须对房子条件做确认,如房本中明确写明用途为“商业”或其他具有商业经营的属性,该属性决定日后是否可办理相关证照并准许经营;本案例中若在事先未确认房屋属性情况下签订合同,且未对房东方无法办理证照等关键条款做制约,则需要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若合同中标注“门面房”招租则需根据定义讨论是否属于欺诈,协商解决。两种情况均可要求赶集网给予赔偿,因其未确认事实导致承租方时间、金钱损失,应要求适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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