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7 13:36 发起提问
2017-07-17 13:34 回答问题
1、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2、你要提前退租商铺,属于违约行为,具体怎么处理,要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合同有规定,应当依规定办,如果没有规定,则应当协商解决违约的金额,协商不成,出租方拒不退还押金的,承租人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确定提前退租商铺的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