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既然获得业主的同意,我们本着契约精神和良好的商业素养,一定要在签定合同时在合同中详细注明是否具有该套商铺的转租、分租和转让权,将该权利付诸于纸面,也只有白纸黑字的体现才能避免纠纷。数之不清的案例告诉我们,由于相信业主的口头承诺或在签定合同时未详细解读导致忽略该项,致使客户后期无法顺利完成转租、分租和转让,或在进行、完成上述动作时与业主产生矛盾,使三方都陷入纠纷的泥潭。
同时也要注意,合同中注明权利只是基础,我们仍需要求业主即甲方配合第三方办理营业执照,如甲方拒绝配合,则视为甲方违约。从而使得合同中的各方皆处于合同的内容之下,合理合法的表达诉求,完成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