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经济学中,分销的含义是建立销售渠道的意思,即产品通过一定渠道销售给消费者。商品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工商企业的经济协作和专业化分工水平不断提高,面对众多消费者群体,生产厂商既要生产或提供满足市场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又要以适当的成本快速地将产品和服务送到目标消费者,实现销售,这对于商品生产厂商来说,即使有可能做到,也没有必要去做,因为这样未必能达到企业收益最大化的目的。这样,通过其他中间商贸企业丰富而发达的市场体系来分销产品就成为市场经济的常态。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分销渠道的基本职能在于把自然界提供的不同原料根据人类的需要转换有意义的货物搭配。分销渠道对产品从生产者传播给消费者所必须完成的工作加以组织,其目的在于消除产品或服务与使用者之间的差距。分销类型的划分 根据分销商的业态模式与获利模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零售商,例: 1)百货商店(百盛、王府井等店为代表) 2)杂货商店(常见的日杂、五金店等为代表) 3)超级市场(沃尔玛、家乐福为代表) 4)折扣、仓储商店(麦德隆等为代表) 5)快餐服务商店(肯德基、麦当劳等为代表) 6)住宅装修中心 7)家具仓库陈列室 8)目录商品陈列室等等 (2)批发商,如: 1)商人批发商, a完全服务批发商与工业分销商 b有限服务批发商(包括:现购自运批发商、卡车批发商、承运批发商、信托寄卖批发商、生产合作社、邮购批发商) 2)经纪人和代理商,其中代理商又可分为: a制造商代理商 b销售代理商 c采购代理商 d佣金商 3)制造商和零售商的分支和办事处 4)其分批发商,如: a农产品集贸商 b散装石油厂和油站 c拍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