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进口化妆品,境外厂商或者进口单位向卫生部监督司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下列资料:(1)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产品成份目录、限用物质含量(3)产品质量标准(4)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允许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5)产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和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6)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和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生产、注册、销售审查的有关检测报告(复印件,附中文翻译)(7)产品标签、使用说明书正式样本(8)完整包装产品样品。
1.首次进口化妆品,境外厂商或者进口单位向卫生部监督司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下列资料:(1)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产品成份目录、限用物质含量(3)产品质量标准(4)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允许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5)产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和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6)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和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生产、注册、销售审查的有关检测报告(复印件,附中文翻译)(7)产品标签、使用说明书正式样本(8)完整包装产品样品。
3.5万/月
类型:独立商业
4.85万/月
类型:步行商业街
4.62万/月
类型:步行商业街
面议
类型:步行商业街
8万/月
类型:社区商业
1.92万/月
类型:独立商业
1.3万/月
类型:步行商业街
1.6万/月
类型:社区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