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我租铺位给地产公司(还未签合同),已收定金1000元,现在我觉得租金有点低,我想另外租给租金比较高的租客,违约的话要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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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答

老茧

需要承担责任,交定金时订金协议肯定已经约定好,如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支付违约金(退双倍订金或定金不退)如果你实在觉得价格低同时有人可以出更高的价格,那么你可以退还第一承租方订金,并支付违约金。因订金数额不大,哪种方案更合适自己可以斟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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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八世

如果已经跟交定金的人签了合同,那么你属于违约,需要把定金返还给人家,还得有相应的部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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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嘎

需要付法律责任,说定金,都签订有定金协议,违约责任很清楚,双方都是对等的。房东违约退还客户所交定金,并赔偿给客户与定金同等数额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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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格拉底 提出于 2017-08-07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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